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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着督察组360度审视税务稽查全过程

发布时间:2017-07-14作者:

 税务稽查是否在阳光下运行?税收执法是否存在权力任性?近日,记者跟随税务总局10个督察组分赴吉林、安徽等五省市国地税部门,查卷宗、听意见、访真相,360度审视税务稽查工作的全过程,审视“阳光下”的税务稽查。

选户选人能不能“一碗水端平”?

  早在2015年8月,税务总局就出台了税务稽查“双随机一公开”方案,要求除线索明显的涉嫌偷逃骗抗税和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之外,所有被稽查对象都要随机抽取,执法检查人员也要随机选派,并向社会公开结果。
  入驻山西省地税局的第十督察组对“双随机一公开”落实情况尤为关注,召集14家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,其中特地选取4家曾经接受过税务稽查的企业,面对面听取被查企业的真实感受。
  “说实话,以前非常担心选择性执法,现在采取随机摇号的形式选择被稽查对象,感觉还是挺公平的。”山西西山煤电贸易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晷培娟告诉督察组。
  据山西省地税局稽查局局长孟来茂介绍,目前山西地税已建立了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两个名录库,要查谁、谁去查,都得摇号确定。“随机抽查不仅让企业感受到公平放心,也让稽查人员觉得轻松”。山西省运城市地税局稽查局工作人员申恺坦言,随机接收任务有效解决了“熟人稽查”“关系稽查”问题,同时在地域交叉、行业交叉的模式下,稽查人员的业务水平也得以显著提高。
  此外,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背景下,各级税务稽查机关建立了国地税机关联合随机抽、联合入户查的制度,最大限度减少进户检查次数,使“双随机”更科学更合理,切实减轻了纳税人负担,也增强了执法效能。
  督察组在吉林省检查时发现,国地税机关密切协作,坚持同口径选案、同步调执法,积极推行涉税信息交换和案件证据共享机制。据统计,吉林省各级国地税稽查部门至今已对1310户纳税人实施联合稽查,累计减少近300次检查,缩短稽查时间1.7万多天,充分发挥国地税各自优势,有效减少了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。

查案审案是不是“一把尺子量到底”?

  实现了“随机选”,会不会又产了“随意查”和“随心审”等问题呢?督察人员在山西省地税局的网站上,找到了一份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》。清单中抽查事项共13项,其中涉税事项7项、涉费事项6项。清单的公开将权力装进了制度的笼子,并向纳税人公开承诺:税务人员入户,只能在这个范围内实施检查。
  查的范围进行规范,查的节奏频率也严格尺度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,对各级重点税源企业,每年抽查比例为20%左右,5年检查一轮,对其他企业,每年比例不超过3%。而且,对三年内已随机抽查的企业,不列入随机抽查的范围。
  查有制衡,审更严谨,如果遇上重大案件,还需要加倍约束。自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推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规范以来,税务机关大案审理的规矩更加严格,内部权力制约日益强化。
  界限明了、尺子严了,然而国税和地税机关又会不会各说各话、各量各尺呢?
  督察组在吉林省了解到,对联合查处的涉税案件,国地税各级稽查部门一律采取联席审理制度,统一执法尺度、规范执法行为,避免随意执法。审理小组依据调查情况汇报,对检查环节查处的违法事实、固定证据资料、适应的政策依据和提出的处理意见共同探讨交流,相互移交检查结果时一并提供处罚标准,避免同一违法行为处罚尺度不一的问题。同时,及时提醒对方联合稽查中存在的疑点和执法风险,在反复核实沟通的基础上再分别作出税务处理,并互抄送副本留存和使用,确保了对同一事实处理意见一致、同一纳税人处理标准相同。

打击违法有没有“一寸不让严执行”?

  近年来,税务机关落实简政放权,先后出台一系列税务稽查规范,大大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,同时也放管结合,加强对事中事后的监管。对于税收违法犯罪行为,各级税务机关坚决使用稽查利器,实施精准打击,在国家利益上不让一寸,让违法者无所遁形。
  记者跟随督察组在甘肃省国税局调查时得知,去年以来,全省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工作卓有成效,重点立案查处了6家企业骗取出口退税案件,直接挽回税款损失3000多万元。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也呈现新局面,配合公安、通信等部门查处发票违法案件1400余起、违法发票52多万份,捣毁假发票窝点4个,缴获作案机器87台,抓获犯罪嫌疑人25人,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。
  为营造依法诚信的纳税氛围,税务部门还着力打造纳税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,对严重涉税违法行为以“黑名单”的形式对外公布,并与中央文明办、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实施惩戒。2016年,联合惩戒措施再次升级,实现了“双扩围”,即参与联合惩戒的单位由21个增加到34个,联合惩戒措施也由18项增加到28项。
  “这既是对违法行为的打击惩戒,也是对诚信纳税行为的鼓励护航,‘让诚实守信者一路绿灯,让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’。”山西省运城市地税局局长郭开立介绍,一旦上了“黑名单”,企业不但会直接列入纳税信用D级序列,受到更严格的监管,还可能导致大到生产经营、债券发行,小到个人贷款、购买不动产、出境等方面处处受限。
  通过督察,既发现了好的经验做法,也找到了一些短板不足,比如个别地市稽查局“人少事多”矛盾突出,“双随机”制度落实有待改进等。基层稽查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,提出了不少好建议,比如充分利用“互联网+税务”,从“简单的双随机”升级为“精准的双随机”,从单兵作战转变为协同作战,注重培养数据分析专业人才等。
  对这些问题和建议,督察人员都已认真梳理,形成书面报告,能马上解决的及时反馈相关单位,要求限期整改解决,涉及政策层面的问题,则将如实反馈上级部门,研究制定改进措施,持续提升税务系统稽查能力和水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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